“我们不需要被教导,需要不断提醒;透过现象看本质,这里是缺舟也渡人” 有些人的脾气很多年都学不会收敛。 害人害己。 修炼是一辈子的事情。 趁着还能在世上留下足迹,我们要学着改变。 到离开的时候才后悔,那太晚了,叫遗憾。 到离开的时候始终不悔,那不叫坚持,叫顽固。 某日晚。 张老三(化名)在B市H区一餐厅。 因为琐事和白某(男,59岁)发生口角。 而张老三当时的年龄也已经53岁。 之后使用酒瓶击打受害者面部。 致使对方轻伤二级。 张老三后经电话传唤到案,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。 事后赔偿对方8000元人民币,获得谅解。 另查明。 张老三曾在21岁的时候因故意伤害,被行政拘留十五日。 27岁的时候因犯强奸罪,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。 张老三故意伤害受害者身体,致使对方轻伤二级。 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。 鉴于张老三经传唤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涉案事实,系自首。 并且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。 获得受害者谅解。 综合相关情节,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。 对于事情的引发,我们不得而知。 但是现在打架的成本越来越高,这是有目共睹的。 打伤了住院,打赢了坐牢。 而且先动手的那个,往往不占理。 不论是拳头还是暴力。 他所行使的时候,应该是为了自保。 或者说是需要守护自己所珍惜的事物。 同时还需要注意法律的尺度。 当然,最应该寻求的是合理、合法的途径来解决问题。 在日常的纠纷和琐事面前。 所谓君子动口不动手。 理智讨论事情的产生和所应该承担的责任。 会有效地处理矛盾,也会节约很多时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