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公博走到被告席前站住,他将那顶美式船帽和手写的自白书放到了案上,神态显得有点局促。
法院院长孙鸿霖亲任审判长,他向众人宣布“公开审理陈公博汉奸一案,现在开庭!”,然后问陈公博年龄籍贯。
陈公博回答:“现年55岁,广东南海人。”
首席检察官韩焘随即站起,宣读起诉书。
起诉书洋洋万言,提出了陈公博十大罪状:
一、缔结密约、辱国丧权;
二、搜索物资供给敌人;
三、发行伪币扰乱金融;
四、认贼作父,宣言参战;
五、抽集壮丁为敌服役;
六、公卖鸦片毒化人民;
七、改编教材实施奴化教育;
八、托辞清乡,残害志士;
九、官吏贪污,政以贿成;
十、收编伪军祸国殃民。
直到下午3点半,韩焘才将起诉书念完。
他的结论是:陈公博与汪精卫合组伪政府,唯敌是听,死有余辜。犯惩治汉奸条例第二条,第一、三、四款,故请法庭从严处理。
陈公博站在被告席上,先是侧耳听,后来把头略略扬起,咳嗽了几声,要求当庭宣读他的自白书。说:“我有一个‘自白书’,有六万多字,让我读了,然后再答复。”
法庭允许后,陈公博展开自白书逐页宣读。他越读越投入,时间竟用了两个小时,旁听席上的人听得都有些疲乏。法庭宣布休息10分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