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夫之不仅认为性与命、天与人是密切相连的,人性的形成是“受命于天”由“阴阳二气”所规定的,而且主张人性在后天“日生日成”的过程中,通过“继善”、“习养”才能不断完善和发展。这种“性日生而日成”、“继善成性”的人性论,既考虑到了自然因素和社会影响,同时也充分估计到了主体自律和道德自觉,与以往的人性论学说相比,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进步。
颜元在人性论问题上,针对程朱把性分为“义理之性”与“气质之性”,并视前者为纯善,后者为恶源的谬论,提出“非品质无以为性,非气质无以见性”的思想;认为,天生万物与人,既以一气凝之形,又以一理赋之性;因人独得天地之全,为万物之秀,故理气、形性在人的身上是合二而一的。他论证说:“夫性者据形求之,尽性者于形尽之,赋其形,赋其性矣”,又“心性非精,气质非粗,不惟气质非吾性之累害,而且舍气质无以存心养性”[99]。这是说,形体气质不但不是“义理之性”的累赘、障碍,而且是人存心养性的基础,若离开具体的形体气质去谈存心养性,则是一句空话。颜元不同意宋儒所说的“性善气恶”,认为“若谓气恶,则理亦恶;若谓理善,则气亦善。盖气即理之气,理即气之理,乌得谓理纯一善而气质偏有恶哉!”[100]从而批驳了理学家割裂理气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