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有这个极为重要的推论,其他的谜团也都迎刃而解!伍德之所以在第二起案件中抹除自己,是因为他必须消失。这一点在我们讲到第三起案件时就会清楚了。因为他可能以爱德华·汤普森的身份在第三起案件中被传唤出庭做证,也可能同时以查尔斯·伍德的身份在第一起案件中被传唤出庭做证——他怎么可能在同一地点同时成为两个人呢?还有一点:伍德抹除自己的计划简直是一石二鸟——他不仅杀死了查尔斯·伍德本身,还杀死了一个不知名的人——那个人的尸体在渡船上被发现时穿着伍德的衣服。
“沿着最后这条线索思考下去。那具被认为是伍德的尸体在小腿上有一道特殊的伤疤,还有一头红发,其他特征被严重损毁和破坏,以至于让人无法识别。现在我们知道,伍德有一头红头发,而且从司机吉尼斯那里得知,伍德的腿上有一个相同的伤疤。但发现的尸体不是伍德的。红头发可能是巧合,但伤疤就不可能了。那伍德的伤疤肯定是假的,而且至少伪装了五年,也就是他在电车公司工作的这段时间,因为他在电车上开始工作后不久就向吉尼斯展示了伤疤。他打算在外表上模仿那个在‘默霍克号’上被杀死的人——至少在头发和伤疤这两方面——如此一来,当尸体被发现时,就会毫无疑问地被认定是伍德的。所以,渡船上的犯罪至少策划了五年之久。但既然渡船案是朗斯特里特案的结果,那么朗斯特里特案也一定是五年或更早前就策划好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