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朝沿袭这一制度,为处理地方上的一些重大军政事务,派遣尚书省宰臣出外便宜行事,行使尚书省职权,叫作“行尚书省事”,简称为“行省”,金末主要是为抵御蒙古和镇压农民起义而设。
金朝行省是中央尚书省的派出机构,代表中央尚书省临时处理某些军政事务,事毕撤销,不是固定的地方行政机构。
蒙古进入中原以后,曾糅合蒙古分封制,仿效金朝的行省名称,对一些投降的金朝官吏或地方军阀,授予“行省”官号,但都不带宰相职衔,又不是为了解决某事而设,带有一定分封性质,所以,与金朝的行省根本不同。后来,这一类行省名号逐渐被取消。
窝阔台在授予降将“行省”官职的同时,又将被征服地区划分为三个较大行政区,分别任命札鲁忽赤进行管理。
至蒙哥时期,这三个大行政区,在汉文史料里被称为“行尚书省”,即“燕京等处行尚书省”,治所设在燕京(今北京),统治中原汉地;“别失八里等处行尚书省”,治所设在别失八里(今新疆吉木萨尔),统治阿姆河以东、阿尔泰山以西原西辽、花剌子模故土;“阿姆河等处行尚书省”,治所设在徒思(今伊朗马什哈德一带),统治阿姆河以西波斯地区。这一类行省具有金末行省的一些性质,但又有所不同,开始向地方行政区划过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