也难怪我要恨他。
而唐晶很客气,“子君,喝什么?有‘皇家敬礼’威士忌。”
“热牛乳。”我说。
唐晶一下子将我推到三千米以外去。祸福无门,唯人自招,我只怨自己。她是个玻璃心肝人,我这般气急败坏半夜赶上门来,她应知我有悔意,无奈夹着个重要的外人,有话说不得。
这时候我才听得音乐是小提琴。
我最受不了这么杀鸡杀鸭的调调,自然而然皱上眉头。
我细细打量莫家谦,故意要在他身上挑骨头,结果只觉得他无懈可击。
莫家谦的西装半新不旧,腕表毫不夸耀,鞋子洁净光亮,领带半松,衬衫颜色配得恰恰好,系一条黑色鳄鱼皮带,沉默地名贵,浑身没有刺目的配件,随手拈来,益见大家风范。
我立刻有种打败仗的感觉,像这样的男人,又未婚,本港还剩多少名?
难得的是他眉宇间有一股刚毅的气,这是史涓生所欠缺的。涓生的懦弱至今根本不消细说。
一对璧人。
唐晶真的要离我而去了。
与这样的人结婚生子也是应该的。
我的鼻子发酸,泪水高涨,充满眼眶,转来转去,花尽九牛二虎之力,才忍住不让它流下来。
唐晶微笑地问我:“觉得他怎么样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