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组长道:“是老朱,朱富贵,我们都叫他‘朱八戒’,因为这个人白白胖胖,肥头大耳。你应该有印象。”
所长道:“嗯,有点印象,‘朱八戒’只做了四个多月吧,这人就不是当清洁工的料,吃不了这个苦。”
女组长离开以后,环卫所清扫办公室主任拿来厚厚的招聘合同,很快就翻出来朱富贵的那一份合同。合同显示,朱富贵是2010年3月13日到环卫所应聘成了垃圾清理工,负责收集所管片区各单位的内部垃圾。7月20日,朱富贵辞职,没有给出理由。在合同上附有朱富贵的身份证复印件。
经证实,身份证系假证,信息中显示出身份证主人的照片与朱富贵有几分相似,但是绝对不是朱富贵。
合同上还有朱富贵的住址,这家伙租住的地方就在刑警老楼旁边,与刑警老楼相隔一道围墙。
房东接到电话,来到刑警老楼,看罢朱富贵的身份证复印件,道:“朱富贵是租了我的房子,在今年4月份租的。这人交房租倒是爽快,也不找麻烦。他原本说要租一年,所以我才把租金降低。这些人啊,说话都没有准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