就言说而言,以上讨论同时涉及本体是不是可以“说”的问题。在形而上的层面,“一”可以视为大全,对“一”这种大全是不是可以有所言说?对此,庄子在这里似乎持存疑的态度。在他看来,一旦有所说,就必然形成说与所说的对待,由此进而导致某种逻辑悖论。类似的问题在后来的哲学家中仍被提出,如在中国现代哲学中,冯友兰亦曾涉及大全是不是可以言说的问题:在他看来,所谓大全总是“至大无外”,而对其言说则在此大全之外。这样,“说”与“大全”便形成某种对待关系,一旦对它有所说,则大全便不再是真正的“至大无外”,因为此大全之外还存在与之相对的言说。比较而言,庄子似乎更侧重于从层层累加将导致逻辑上的无穷后退这一角度,质疑“一”的可言说性,其内在的指向,则依然是分而齐之。
原文:
夫道未始有封,言未始有常,为是而有畛也。请言其畛:有左,有右,有伦,有义,有分,有辩,有竞,有争,此之谓八德。六合之外,圣人存而不论;六合之内,圣人论而不议。春秋经世先王之志,圣人议而不辩。故分也者,有不分也;辩也者,有不辩也。曰:何也?圣人怀之,众人辩之以相示也。故曰:辩也者,有不见也。
释义:
本段首先再次提到“道”和“言”的问题。“道未始有封”,即“道”是统一的整体,本身没有界限。“言未始有常”则表明,相对于“道”,“言”往往多变而不具有恒定性。“言”的这一特点进一步引向各种区分:一旦对这个世界有所言说,便会出现不同形态的分别,所谓“为是而有畛也”。后面从不同的领域,包括存在本身的形态和人的精神和观念世界,列举了“分”、界限的各种表现形态。诸如左(处下)与右(居上),社会领域中的“伦”(人伦)和“义”(规范)、分(分疏)与辩(论辩)、竞(热衷辩说)与争(争强斗胜),庄子将其称为八种不同的规定(八德)。以上看法的意义之一,在于把言说和“分”联系起来:只要对这个世界或存在形态有所言说,就必然会导致各种形式的区分。这一理解的前提是:由言说而形成的区分不仅仅关乎语言的表达形式,而且体现了人对世界的看法以及人在实践过程中的立场。在庄子那里,对“言”的定位与理解,比较多地侧重于“言”的分析性特点。“言”本身确乎具有分析性的一面,从日常经验看,名称在把握对象的时候,首先将相关对象与其他对象区分开来,当人们用不同的名去指称不同的事物时,这个世界就开始在观念层面被区分。从齐物的立场看,本来统一的世界在用不同的名称分别加以指称和把握后,界限就随之出现。这里,庄子着重对经验层面的言说提出批评:按其理解,以经验的方式去言说,总是导致对世界的划分,由此形成分而不合的存在形态。